法律资讯
13 Nov 2020
如何应对电邮及电话诈骗案? 如何追回被骗资金?

香港一直都是不法分子进行诈骗犯罪的热点。根据警方最新的资料,2019年间电邮诈骗总共带来25亿港元的损失,比上一年度急增47.8%。2019年底,骗徒透过冒充一家著名日本出版集团的管理层成功骗取2,900万美元,款项其后被转到香港的银行户口。2020年3月,香港一家投资公司在电邮诈骗案中被卷走525万美元,成为近期本地最大规模的诈骗案之一。

 

透过本文,我们将探讨电邮及电话诈骗案骗徒的常用手法,假如不幸坠入骗局,受害人应如何追回被骗的钱财。

 

A)典型骗案

电话骗案

骗徒通常会伪装为邮政局或快递公司职员,通过电话或预录音讯接触受害人,表示其包裹正被海关扣查,并以各样的借口要求受害人付款。其他常见例子包括假扮入境处职员,讹称受害人受到入境管制、又或者其家人在中国大陆被拘留或受伤,需要紧急汇款。总之,骗徒会以各式各样的理由取得受害人信任,再诱使其按指示付款。

 

电邮诈骗

电邮诈骗多采用“CEO欺诈钓鱼”的手法。骗徒先入侵目标公司的电邮系统以了解其业务及惯常付款模式,然后透过使用极度相似的电邮冒充受害人的业务合作伙伴、同事、老板甚至是信赖的朋友,要求受害人转账至骗徒指定的银行。

 

一旦受害人付款,被骗资金通常会在短时间内分批转到其他香港甚至海外的银行账户。由于现今电子银行服务便利,在大多数情况下,当受害者发现自己被骗时,为时已晚。

 

(B) 追踪、冻结和追回资产

一旦发现自己不幸被骗,您应立即采取以下行动:

 

  1. 联络银行
    立刻联络您的汇款银行以终止付款或转账。如果支付已经完成,您该尝试联系收款银行阻止被骗款项进一步被转走。尽管收款银行有合同义务履行客户的指令(例如骗徒的指示 - 将欺诈得来的资金从其账户中调走),但由于金融机构皆不欲牵涉在欺诈犯罪中及抵触打击洗钱条例中的义务,收款银行一般都会尽可能配合受害人。无论如何,受害人向银行举报将有助其日后启动的民事诉讼。

 

  1. 向警方报案
    您应立即向香港警方举报欺诈案件,海外受害者亦可通过香港警方的网上举报系统向香港警方举报罪案。如被骗款项已经转移到香港境外,受害人亦应考虑向当地执法机构报案。

    若证据充分,香港警方将展开刑事调查,其联合财富情报组(JFIU)将联系相关银行,要求银行“冻结”涉案账户。这并不等同法律上正式的禁制令,不过银行通常会配合警方的要求以避免违反打击洗钱条例。警方通常需要2至3天完成“冻结”程序。

 

  1. 申请禁制令及披露令
    在适当的情况下,受害人应考虑提出单方面(即在未通知另一方的情况下)申请紧急所有权禁制令或/和Mareva资产冻结令,以冻结相关的银行账户或骗徒的资产,防止骗徒耗散骗款及其资产。受害人亦可同步申请针对银行和被告(即骗徒)的附带文件披露命令,假若款项被进一步转移,受害人可以藉此获取转移的详细信息。

 

  1. 展开民事诉讼
    禁制令不会令受害人对被冻结的财产享有优先权、亦不能要求银行释放冻结财产。受害人须针对银行账户持有人/骗徒提起民事诉讼,只有在获得法庭判决,才可以根据法庭命令要求银行放款。由于诈骗者一般不会在诉讼中抗辩,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受害人都能成功向法庭申请 “缺席判决” (Default Judgment)(即被告没有在限定时间内确认收妥传讯令状并将其拟抗辩通知书存档于法庭)。

    有时,除了受害人外,也有可能出现其他受害人或苦主针对同一银行账户的资金作出追讨。在此情况下, 银行账户的资金会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分发。 因此,受害人必须迅速联络律师采取法律行动。

 

总结

追讨被骗资金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而且由于骗徒通常利用多个不同国家的银行账户洗黑钱,受害人很可能需要在其他司法管辖区展开法律行动。因此一旦发现被骗,受害人务必尽快咨询律师。您的律师能按情况建议最合适的法律应对方法,以追回最多的资产。

 

然而,纵使是老生常谈,但“防范于未然”,最佳避免卷入骗案的方法无疑是采取预防措施。以下是一些提醒:

 

  1. 避免使用字母“o”或数位“0” 作为您的电邮地址;
  2. 避免在电邮链中出现太冗长的收件人或抄送列表;
  3. 如预计要进行付款,提前与业务伙伴确认付款指示;
  4. 如果业务伙伴突然要求更改付款指示,务必通过其他通信方式(最好是电话)确认;
  5. 对任何可疑的交易或付款保持警惕。

 

合伙人
电邮:vivianwong@wktoco.com
电话:(852) 3628 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