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的公证团队提供专业全面的国际公证及中国委托公证服务。本所高级合伙人杜伟强律师拥有国际公证人资格及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合伙人黄慧静律师及杜建廷律师亦是香港高等法院委任的国际公证人,能为客户提供公证服务,经国际公证人证明和核实的法律文件可以在海外国家使用。
我们的团队经验丰富,提供全面周到的一站式公证服务。本所于北京设有代表处, 能代办设于北京的各国领事馆的相关文件。
中国委托公证Q&A
Q1: 什么是中国委托公证?
中国委托公证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具有资质的香港律师作为公证人,对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证明文件,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公证文书,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登记、审核、加章、转递后,供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
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式的证明文件,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也就是说,香港产生的文书如果在内地使用,就必须要对相关的香港文书做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确保香港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符合真实性、合法性。
Q2: 香港律师都可以出具中国委托公证文书吗?
根据《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之规定:中国委托公证人必须具有香港认可律师资格,职业道德良好并且执业十年以上的资深律师,由中国司法部集中组织有关的业务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才可委任。主要职能是证明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
Q3: 中国委托公证文书主要有下面几个类别:
比较常见的商业文件一般用于香港公司在内地进行投资、股权变更、参与争议解决及其他事项。如香港公司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
比较常见的个人公证文件通常是满足香港居民在内地进行生活、学习、结婚、投资、房屋买卖、办理遗产继承所需。一般包括,个人声明书、个人委托书、登记结婚证明书、出生证明、单身证明等等。
通常有三种公证文书类型:
1. 《证明书》:中国委托公证人签署证明公証文書內提及的法律事實或法律行為。
2.《声明书》:申请人在中国委托公证人面前根据香港的《宣誓及声明条例》确认声明书中阐述的内容是真实无误,所提供的文件都是真实有效的,并签署;中国委托公证人见证签署。
3.《委托书》:申请人在中国委托公证人面前签署委托书,中国委托公证人见证签署。
Q4: 办理中国委托公证程序?
第一步:选择具有认可资质的公证人说明情况、提供资料初审
第二步:公证人审查资料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并草拟公证文书,客户亲临香港律所办理公证事宜(视情况而定)
第三步:送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进行审核、加章转递
第四步:取回完成加盖转递专用章的公证书供申请人到内地使用
Q5: 办理公证文书需要提供什么文件?本人需要亲自来香港吗?
这取决于需要办理的公证文书类型,所需要提供的文件也不同。有一些文书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即审批部门)规定必须客户本人到港才能办理,亦有一些公证文书不需要客户亲自来港或只需通过另外授权的方式即可完成办理。
Q6: 办理费用如何?
这综合取决于您办理的公证文书形式、内容,并需要告知所要办理的份数,一般公证文件包括1个正本以及1个副本,如要额外增加正本或副本数量,则需要相应增加费用。